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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园林局行政审批实施细则

合肥市园林局行政审批实施细则
(合园[2008]190号)


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审批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做到行政审批透明、高效,现制定本细则。

  一、合肥市园林局是我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园林绿化变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二、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园林窗口办理。园林窗口受理申请,办理受理事项,并负责答复申请人,真正做到受理、办理在中心,杜绝体外循环现象。

  三、对不需要现场勘察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当场给予办结;需要勘察现场的行政许可事项,现场勘查后,根据勘察现场情况进行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办结。

  四、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行限时办理,具体时限详见下表。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办理时限

备注

1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4个工作日

工业项目、招商项目3个工作日

2

砍伐、移植城市绿化树木许可

4个工作日

3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

3个工作日

工业项目、招商项目2个工作日

4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

4个工作日

工业项目、招商项目3个工作日

5

环城公园园林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5个工作日

6

环城公园保护区及控制区内建设项目审查

10个工作日

7

三级和三级以下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3个工作日(预审)

8

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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