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2009年度供热工作安排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2008-2009年度供热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月十日
银川市2008-2009年度供热工作安排
2008-2009年度采暖期即将到来。为了全力以赴做好城市供热工作,解决好当前供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为居民群众提供一个温暖、舒适、安全、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我市当前供热工作实际,现就2008-2009年度供热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今冬明春供热工作顺利进行。供热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各供热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民生问题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履行供热职责,将保障老百姓今冬按时、正常采暖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抓紧抓好。一是要做好供暖前期准备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分户控制改造和锅炉、管网维修及热源建设工作,做到燃料、物资准备充足,人员到位,设备完好,10月25日前完成系统试水试压工作,按规定时间要求及时启动供热。二是要健全供热应急机制,完善供热应急预案,建立抢修制度,组建抢修队伍,落实车辆、设备和专业器具,随时处理供热突发事故。三是要全面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供热前要公开供热单位负责人姓名、供热时间、服务标准和服务监督电话,将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全部公开,24小时受理处理供热投诉,在各供热区域公布维修、收费、测温及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热用户投诉。四是要从提高供热质量入手,加强司炉、运行、收费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解决好居民反映的供热问题,提高热用户满意率。五是要做好采暖费的清欠和收缴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收费力度,对恶意欠费的用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供热过程的日常监管。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正视当前供热形势,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供热工作的部署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对供热市场的监管职能。一是建立相关部门联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措施。依法加强对供热锅炉、配套管网和燃煤质量的监测检查,对达不到质量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供热设施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供热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进一步加强供热过程的日常监管。市住房保障局牵头设立银川市供热监管和应急办公室,确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并分别从监察、建设、环保、安检、信访、质监、供电、供水等部门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加强协调,责任到人,对出现的供热故障和发生的供热纠纷,做到随时有人处理,快速办理。三是进一步规范供热行为,加强供热资质管理。对热源建设、运行和服务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供、用热市场行为,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督促各供热单位做好供热运行、维修、测温、收费和服务工作,建立供热网格化管理模式,保证供热质量,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