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将《银川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银川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24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08年10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推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和冬季防火工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市政府成立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贾奋强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马军生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立勋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郭正祥 市文广局局长
张光华 市安监局局长
徐秀香 市工商局局长
李青云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三、专项治理重点及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集中对公众聚集场所,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务必做到“六个必查”,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使用消的防产品是否属于合格产品;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