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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2、2008年招商引资项目统计表。

  3、引进投资项目的,提供:

  ⑴引进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⑵投资者身份证明(自然人投资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投资的提供外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项目合同书或入园协议,合资、合作成立公司的,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⑷项目的立项批复;

  ⑸实际到位资金有效证明(验资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投资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

  ⑹投资者或投资企业出具的投资确认书;

  ⑺合资、合作企业提供投资构成比例;

  ⑻市直部门引进的项目,在申请时需提供项目实施地招商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引资确认书,部门和区(市)县、开发区联合引进资金或项目的需提供项目分享协议。

  4、引进技术、商标等无形资产的,提供:
  ⑴引进技术、商标等无形资产情况说明;

  ⑵外方技术、商标单位出具的技术、商标出让确认书;

  ⑶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

  ⑷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的有效证明材料。

  六、考核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银川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报项目材料;

  2、各单位集中一次性提交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每一个申报项目按照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报送市招商局,项目基本情况报送电子版。提交材料混乱,不经装订,不报送项目基本情况电子版的将不予考核认定。新开工项目与续建项目分开报送。

  3、2008年没有分配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如有新引进且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可按以上要求申报,经考核认定后按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3‰计发补贴。

  4、各单位申报提交材料要真实、完整,实际到位资金要提供有效证明。凡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编造、伪造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

  5、考核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指定工作人员,明确考核职责,按照考核小组要求参加考核工作。考核小组各成员单位务必于2008年11月25日前将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报市招商局。

  6、考核小组实地查看项目所需交通工具由被考核单位协助解决。

  联 系 人:高倩 程嗣晅

  联系电话:688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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