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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政办发〔2008〕2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招商工作总体安排,我市成功举办了“2008中国企业500强发布暨中国大企业高峰会”、“首届中国(宁夏)回商大会中国穆斯林企业家(银川)峰会”等一系列重点招商引资活动,较大地提升了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水平。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07]36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08]238号)文件精神,全面总结今年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现就2008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由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负责,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成员单位由市委督查室、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组成。

  二、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先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后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程序

  1、各单位向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申报招商引资考核资料;

  2、考核小组办公室集中审核申报材料;

  3、考核小组对初审情况进行复核,并实地查看招商引资项目。

  4、复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四、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31日,申报材料必须在12月10日前提交市招商局,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2008年招商引资工作总结。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标准逐项自查总结,准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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