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涞源县白石山遗产地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发改社会[2008]1363号)
保定市发改委:
你市报来的《关于申报涞源县白石山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保发改社会[2008]523号)和编制的《涞源县白石山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收悉。经委托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组织专家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涞源县白石山国家自然遗产地的保护,根据《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同意涞源县白石山遗产地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保护管理设施:建设看护管理用房(防火检查站用房、发电机房、仓库等)3500平方米,配备通讯系统、消防器材等;了望塔6座, 架设景区防雷设施。
2、监测设施:建设数字化森林火灾监控系统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系统。
3、导引及科普教育设施:设立路标指示牌、科普教育牌等260块。
三、该项目总投资498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2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2万元,预备费337万元。建设资金通过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和当地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