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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及行政收费效能监察情况报告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及行政收费效能监察情况报告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8〕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及行政收费效能监察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针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整改情况要于2009年1月20日前报市监察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及行政收费
效能监察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政府的指示,市监察局会同市物价局、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08年9月9日至10月30日,对全市35家行政事业单位、7个县(区)和抚顺经济开发区的行政审批项目及行政收费情况进行了行政效能监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行政审批及行政收费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一)行政审批体系基本形成,功能日趋完善,效率明显提高。2005年3月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正式办公,各县、区和抚顺经济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于今年6月底前相继建成。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审批214083件,其中即办件144585件、承诺件66243件、上报件3166件、补办件67件、联办件22件,群众满意率99.3%。为重大投资项目审批设置的“绿色通道”办结重点投资项目44个,涉及投资额32.3亿元。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结合“项目年”、“环境年”活动,加强对进驻中心部门的服务和监管,加强对分中心和县、区中心的指导、协调,充分发挥了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平台的作用,我市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二)行政审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取得成绩。全市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建立了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投诉举报制度、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以及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工作人员工作规范等,并公布在各单位的办事地点和网站上,方便了群众、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促进作用。

  一些部门主动创新行政审批方式,逐步形成了“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规范”的行政审批新局面。市城管局(执法局)对路灯杆广告经营权,变行政审批为公开拍卖,提高了广告设置工作的透明度,贯彻了经营城市理念,增加了财政收入。2007年以来,该局通过公开拍卖路灯杆广告经营权,累计为市财政增加了268.69万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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