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8〕8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已报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对电子政务的要求,为全面推动自治州电子政务发展,设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是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行使自治州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职能,相当于副县级。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㈠ 负责自治州电子政务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
㈡ 负责自治州统一的电子政务专网(电子政务内网骨干传输网)和应用系统的建设与应用管理工作;
㈢ 负责为自治州领导和领导机关服务的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与应用管理工作;
㈣ 负责为社会和群众提供网上服务的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与应用管理工作 ;
㈤ 负责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推进、学习培训、督导落实工作;
㈥ 负责自治州应急平台体系的建设和维护运营工作;
㈦ 负责指导、督查各县市、口岸和州直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工作;
㈧ 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科室,规格为科级。
㈠ 综合业务科。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为自治州领导服务的电子政务应用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协调督办等日常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