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要认真排查和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资金风险。重点对逾期个人贷款和违规发放贷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住房公积金存贷、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要依法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重点对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造成资金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执行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制度情况,以及2006年以来审计意见的执行和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要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清理、纠正、查处不建不缴、少缴漏缴、超标缴纳、拖欠挪用、配缴不到位以及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提取和贷款办法,简化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2008年7月15日前)部署动员阶段。

  成立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设立专项治理工作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春林          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
  艾合太尔·色依提      自治州副州长

  成 员:
  王连贵           自治州建设局局长

  保力德          自治州监察局副局长

  吴尔军          自治州财政局副局长

  张自贤          自治州审计局副局长

  凌 芳          自治州纠风办副主任

  张 毅          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南丽军          博尔塔拉银监分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州建设局副局长陶黎担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

  联络员:
  马玉英          自治州建设局房改办副主任

  席立强          自治州监察局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