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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大中型水电水库现有后期扶持续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大中型水电水库现有后期扶持续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8〕1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黔西南州大中型水电水库现有后期扶持续建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南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黔西南州大中型水电水库现有后期扶持续建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发〔2006〕17号文件关于“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和现有后期扶持项目续建问题”和省财政厅、省移民开发办、省水利厅《关于下拨2008年省统筹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企〔2008〕60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州大中型水电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长效机制三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库区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注重方法,讲究策略,不搞现金直补,不进行全面宣传动员和进村入户核定登记,集中资金,加大扶持力度,以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库区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目的,以着力解决移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基本增收门路和基本素质提高为重点,切实解决移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真正让库区移民搬得出、稳得住,发展致富有门路。

  二、实施范围

  现有后期扶持续建项目的实施范围,是指在国家新的后期扶持政策施行前,按照国家和省原有后期扶持政策规定,已经启动或已经规划而尚未完成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按照《贵州省2007-2008年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及后期扶持项目续建实施方案》中对省级统筹资金和使用计划的安排,我州已建和在建大中型水电水库现有后期扶持续建项目主要包括:移民示范新村建设、劳动力转移及实用技术培训和已建电站库区易地扶贫搬迁。

  三、实施方式与内容

  根据黔财〔2008〕60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现有后期扶持续建项目全部采取实施项目的方式进行扶持,不搞资金直补。其项目实施内容重点包括:移民村(移民示范新村)的基础设施、生产发展;人均耕地少、生产资源缺乏,需要对移民进行资源调整、二次搬迁项目,提高移民素质所必需的培训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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