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林补植
在造林第2年抚育过程中,对成活率在85﹪以下的要进行补植。
2.幼林抚育
造林地从造林的当年开始,连续3年2次锄抚,第一年不抚育,第二、三年在4~6月。锄抚规格为40×40厘米的块状锄抚,中耕深度8~12厘米,头年稍浅,以后逐年加深。做到近苗浅、外围深。
(六)管护
为了保证幼树的正常生长、严禁在造林地内放牧砍柴,防止人畜践踏破坏,防止山火和病虫害的发生,确保新造林的成活、成林。要制定护林公约,实行管护分片承包责任制,明确管护职责,采取片区负责人+村民组长+承包人的管护类型,层层签订管护承包合同。每一行政村金矿植被恢复区安排1名管护人员,共需9名管护人员。
二、项目管理
(一)政策落实:实行“谁造谁有、长期不变、允许继承”的林业政策,稳定山林权属。
(二)任务落实:把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和造林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造林施工专业队、造林承包大户,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当事人双方职责,限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资金落实:及时按项目工序质量和进度付款。
(四)技术落实:设计的各项技术措施和要求,按工序逐项层层落实造林小班,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加强指导培训,让造林者掌握各项技术措施、标准和要求。
(五)种苗落实:狠抓苗木调运工作,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的良种壮苗。
(六)劳力落实:抓好劳力组织,积极组织造林专业队、造林承包大户上山施工,保障项目实施充足劳力的有效供给,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七)管护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建立管护组织、落实管护员、订立护林公约,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制止各种破坏行为,切实有效保护造林成果。
三、投资预算
根据技术经济指标及营造林规模计算,晴隆县黄金矿山植被恢复工程总投资412.05万元,其中:
种苗费:155.11万元,占总投资的37.64%;
整地、栽植费:88.34万元,占总投资的20.35%;
肥料费:65.17万元,占总投资的15.82%;
保水剂费:27.94万元,占总投资的6.78%;
抚育管护费:55.89万元,占总投资的13.56%;
管护牌费:4.5万元,占总投资的1.09%;
工程管理费:5.0万元,占总投资的1.21%;
检查验收费:2.0万元,占总投资的0.49%;
规划设计费:2万元,占总投资的0.49%;
施工监理费:4.6万元,占总投资的1.12%;
不可预见费:6万元,占总投资的1.46%。
附件2:
晴隆县黄金矿山草地植被恢复工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