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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8〕14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以来,全州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连续发生,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不容忽视。截止10月22日,全州共发生各类食品安全事故14起,其中:中小学师生食物中毒事故7起,占50%。在省食安委办通报的全省学校食物中毒的13起事故中,我州事故数占53.8%,中毒157人,占全省学校食物中毒总人数281人的55.8%。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别是学校群体食物中毒事件,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是对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考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出发,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把学校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全面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抓好以学校为重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推行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大日常监管,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票索证、建立台账等制度,确保采购渠道规范运行,质量合格。

  三、强化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行上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从根本上提高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树立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

  四、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师生广泛开展科普知识的宣传,树立人人有食品安全意识,人人注重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有害食品的识别能力。

  五、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级卫生、教育等部门及各学校要确保一旦出现食物中毒事故后,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和救治中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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