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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普兴煤化工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普兴煤化工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州府发〔2008〕3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五届州委常委第七十九次会议精神(五届〔2008〕第56号),决定成立黔西南州普兴煤化工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黔西南州普兴煤化工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州政府直属国有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出资人为州政府、普安县政府、兴仁县政府,出资比例分别为40%、30%、30%;按照《公司法》及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的要求规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二、以原普兴煤化工项目筹备组为基础开展普兴煤化工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组建和启动工作。

  三、公司成立后,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煤化工项目工作进度,州、县的注册资金要尽快到位,在11月28日前完成公司注册;11月中旬选择确定项目可研设计单位,并正式委托可研编制工作。

  四、公司必须以贯彻实施黔西南州煤化工产业政策为宗旨,以承担煤化工产业基地建设及园区开发为定位,以引进煤化工项目投资企业及合作伙伴为目标,为全州的产业经济发挥“招商引资、园区配套、投融资运作和服务集成”等方面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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