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一”国庆节、肉孜节放假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8年“十一”国庆节即将到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国庆节、肉孜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8〕341号)精神,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早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08年“十一”国庆节、肉孜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
一、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2008年10月2日是穆斯林群众的传统节日-肉孜节,按规定过这一节日的各族职工10月6日补休一天,其他职工照常上班。
二、“十一”放假期间,各县市(口岸、赛管委)、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各族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一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二要强化预防,在旅游、出行、接待等方面要注意安全,有效防范节日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三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请各县市(口岸、赛管委)、各部门将节日值班表于9月26日前报州党委办公室(州党办值班电话:2318430)、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应急办值班电话:2318585,杨耀中:13565779618,孙炜:8890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