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呼伦贝尔市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呼政字〔2008〕189号)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自1998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
《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实现了从有偿献血向无偿献血的平稳过渡,涌现出一大批积极参与、关心、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表彰他们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激励全社会健康适龄的公民贯彻实施
《献血法》,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这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活动,市政府决定在
《献血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对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16个应急无偿献血先进单位、22名无偿献血宣传先进个人、516名无偿献血者和35名稀有血型无偿献血者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以自身成绩影响和带动全社会,不断开创无偿献血工作新局面。同时,号召各旗市区、各部门和广大公民积极行动起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履行无偿献血义务,为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1呼伦贝尔市应急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名单
2呼伦贝尔市无偿献血宣传先进个人名单
3呼伦贝尔市无偿献血奉献奖名单
4呼伦贝尔市稀有血型无偿献血奉献奖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呼伦贝尔市应急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名单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宝日希勒有限公司
东海拉尔发电厂
呼伦贝尔学院
海拉尔铁路公安处
扎兰屯市医院
成吉思汗监狱
莫旗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