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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农机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现代农牧业建设和农村牧区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关系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步伐,是国家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机安全已成为我市农村牧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为提高农机安全管理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推进农牧业机械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近年来,随着农村牧区经济蓬勃发展,特别是国家“购机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支持拉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牧业机械拥有量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数量迅猛增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上道路的农牧业机械已达16.1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9.9万台,小型拖拉机6.2万台,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近7万多人。与此同时,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一是农机分布面广、保有量大,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二是农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无证行驶(特别是节假日和农忙季节更加严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安全生产隐患多;三是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少,安全生产失控;四是农机安全监理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处理好农机安全生产与促进农牧业生产、发展农村牧区经济、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和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监管责任制,把“农机事故死亡人数”等农机安全生产的主要考核指标作为上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下达到基层,并分解到行政主管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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