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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情牵新生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意见的通知


  (四)技术保障

  成立长春市“优生促进工程”专家委员会,拟聘请国家和省级专家担任委员,为工程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五)舆论保障

  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手段,在全社会形成优生优育、全民有责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督查保障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卫生、计生两部门要通力合作,抓好落实。每年年末,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进行一次专项督查,解决民生难题,推动工作进展,造福春城百姓。

  四、启动时间及目标

  2008年12月15日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结表彰暨健康长春行动计划大会后正式启动,并纳入2009年全市民生行动计划。从2009年起,逐年加大干预力度,排除不确定因素,预计3年内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低1-1.5个千分点,5年内控制在4‰以内。

  附件: 预测投入优生筛查匹配资金预算表

单 位

优生前期

优生中期

优生后期

小计

市级财政

250

200

50

500

榆树财政

48

33

10

91

德惠财政

45

23

10

78

农安财政

34

30

10

74

九台财政

33

22

10

65

双阳财政

12

10

10

32

朝阳财政

18

18

10

46

南关财政

9

14

10

33

宽城财政

9

12

10

31

二道财政

9

10

10

29

绿园财政

12

12

10

34

经开财政

6

4

10

20

高新财政

3

2

10

15

净月财政

6

4

10

20

汽开财政

6

6

10

22

新 农 合

 

591

415

1006

医  保

 

 

355

355

国际国内项目

 

 

336

336

慈善捐助

 

 

74

74

卫生(计生)机构

148

668

200

1016

合  计

648

1659

1570

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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