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同在阳光下”残疾人健身体验活动(7月)。
14.“百事可乐”杯社区体育健身系列活动(7月)。
15.长春市“农家乐”农村健身大擂台趣味体育健身系列活动(7月)。
16.长春市万人公路越野赛(8月)。
17.长春市“九九重阳”市民登高大赛(9月)。
18.长春市老年人室内趣味运动会(9月)。
19.长春市市直机关干部广播体操大赛(9月)。
20.世界步行日长春市民健步行(9月)。
21.伊通河冰上趣味运动会系列活动(11月)。
22.长春瓦萨滑雪节越野滑雪赛(12月)。
(二)开展不同人群、各具特色的主题健身活动。
1.“阳光体育进校园”青少年健身行动
以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进校园为主题,开展学生体育健身活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提高学生整体健康素质。
(1)全面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两课两操两活动”的体育教学规定,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2)通过体育教学引导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增强学生健身意识,培养学生终身锻炼观。
(3)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项目传统学校辐射和带动作用,吸引学生参加自己感兴趣的一项体育运动。
(4)每年10月到次年4月举行学生冬季长跑活动。
(5)每年冬季开展具有北方特色的学生跳绳、踢毽子、滑冰、滑雪活动。
(6)每学年举行1次校运动会,1次县(市)、区中小学生运动会,1次市中学生运动会(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两年举办1次大学生运动会(含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7)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年对学生进行1次体质检测,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高校工委、市体育局
2.“增健康,促发展”职工体育健身行动
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开展适合职工特点、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
(1)倡导全市职工每周至少进行1次“徒步走、登楼梯、骑单车”健身活动。
(2)号召全市各单位推广第八套广播体操,组织职工每天工间操或工前操,确保职工每天有30分钟以上的健身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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