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健康长春-全民健身工程(2009-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1.健身路径:城市街道、农村、乡镇体育设施配置率达到100%。

  2.农村健身器材:50%以上的行政村配有体育健身器材。

  3.各县(市)建有能容纳2000人以上的综合性体育馆、万米体育健身园(或广场)、400米标准田径场。

  (五)全市所有公园都建有体育健身园。

  (六)市、县(市)区公共体育场馆全部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馆逐步向社会开放。

  (七)在全市所有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建立96个国民体质监测点和60个国民体质监测室。

  (八)体育社团组织:100%的社区居委会、60%的行政村成立体育健身俱乐部或体育活动兴趣小组。

  (九)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个城市社区配备1名社区体育公益性岗位管理人员或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个农村行政村配备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由目前的3000人发展到8000人。

  (十)健身活动:市、县(市)区开展活动年均达到300余项次,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年均达到1000余项次。形成年年有大赛、月月有比赛、周周有活动、天天都健身的局面。

  四、实施内容

  以“健康长春-体育伴随你我他”为主题,倡导全体市民积极成为体育人口(每周锻炼3次,每次30分钟以上,且达到中等负荷强度),结合节假日、纪念日和不同季节,广泛开展小型多样、丰富多彩、不同年龄、不同人群的健身活动,形成市民踊跃参与健身活动的社会氛围。

  (一)每年举办具有长春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

  1.冬泳健身表演大会(1月1日)。

  2.迎新春桥牌联谊赛(正月初三)。

  3.迎新春羽毛球联谊赛(正月初四)。

  4.迎新春围棋联谊赛(正月初四)。

  5.迎新春台球联谊赛(正月初五)。

  6.迎“三·八”巾帼风采系列健身展示活动(3月)。

  7.庆“五·一”全市职工环净月潭越野接力赛(5月)。

  8.长春市各界青年“五·四”红旗接力赛(5月)。

  9.长春市全民健身启动仪式暨安利纽崔莱万人长跑(5月)。

  10.长春市社区老人健步行(6月)。

  11.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社区欢乐行活动(6月)。

  12.国际奥林匹克日全民健身展示大会(6月23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