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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健康长春-全民健身工程(2009-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健康长春-全民健身工程(2009-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8〕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健康长春-全民健身工程(2009-2012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按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健康长春-全民健身工程(2009-2012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长春行动计划》,根据《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长春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健康长春-全民健身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健康长春-体育伴随你我他”为主题,以“三边”工作为重点(建好群众身边的场地、抓好群众身边的组织、搞好群众身边的活动),构建面向大众、“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开展适合各类人群的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增强市民主动健身意识,提高城市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一)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能够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二)各级全民健身组织机构健全,运转高效。

  (三)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多样,覆盖面大,参与面广,社会化程度高。

  (四)市民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科学健身意识明显增强。

  (五)亚健康人数降低,市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以崭新的精神风貌为建设繁荣、和谐、开放、美丽长春做出贡献。

  三、具体目标

  到2012年,我市体育人口、体育用地、健身场所、健身组织等要位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前列。

  (一)体育人口:从48%增至50%以上。

  (二)人均体育用地面积:从2.03平方米增至2.7平方米。

  (三)健身场所:从市民出行8-10分钟有一处健身场所增至出行8分钟有一处健身场所。

  (四)体育场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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