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建设“清洁家园”为目标,通过开展生活污染治理,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以规划为龙头,根据环境承载能力,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布局和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切实改变“脏、乱、差”状况,促进村容村貌的整体改善。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废物循环利用,促进太阳能、风能和秸秆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应用,推广秸秆过腹还田、粪便制沼等链条生产模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环保工程建设,提升村屯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
以建设“清洁田园”为目标,综合采取技术、工程等措施,加强土壤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能力。加强对基本农田、污灌区、废弃工矿原址等区域土壤污染监管,严格控制污水灌溉,重点防范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坚持测土配方施肥,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农膜,尽量减少投放量。加大秸秆禁烧监管力度,促进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生态效益型农业和绿色无公害农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健康畜禽养殖小区建设。
近年来,畜禽养殖业污染成为农村污染的主要来源,大部分畜禽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成为水源地、江河、湖泊富营养化,农村饮用水源水质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对现有养殖场要限期治污改造,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和禁养区,建设标准化生态牧业小区,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要大力推进健康养殖,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方法,实现科学养殖和清洁生产。
(五)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小城镇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对有毒有害、难降解固体废物,要集中处置,农村垃圾处理逐步实现 “户分类、组集中、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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