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市直单位领导班子2008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目标及评价办法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赋分办法及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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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领导重视情况
(15分)
| 建立组织机构,强化组织协调,落实领导责任制。
| 组织机构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得4分;有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按要求上报政务公开信息的,得4分,未报和少报视情况酌情扣分;召开政务公开专门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以会议记录为依据,得2分。年度工作目标按要求完成,得2分。建立政务公开示范点,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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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制度
建设情况
(10分)
| 建立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政务公开软硬件建设达到标准。
| 各项制度健全并能落到实处的,得5分;软硬件建设达到规定标准的,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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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公开情况
(13分)
| 政府制定实施的政策、规定和适宜公开的文件、重要工作的公开。
| 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采取不同方式向全社会公开的,得5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拍挂、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财政预决算实行公开的,得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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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服务情况
(14分)
| 进入行政审批大厅办理业务,落实各项制度、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服务效率。
| 未进大厅办理业务的,扣17分,部分项目进大厅办理的,酌情赋分;进厅项目达到90%以上的,得5分;加强和改善行政审批服务,进厅业务项目运行良好的,得6分,每投拆一次扣2分,未按时办结每件扣1分;进厅部门各项制度健全的,得4分;软硬件建设齐全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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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信息网
络平台建设情况
(10分)
| 开通部门局域网站,与政府网站链接并能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有关内容。
| 建立部门局或网站并有规范网页内容的,得4分;建立组织机构并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得2分;有热线电话和投诉箱,得2分;信息网站健康运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服务项目、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社会监督等内容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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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照的
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
公开情况
(7分)
| 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 规范性文件公开并运用准确的,得3分;各部门自定的办事程序和时限公开的,得2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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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
满意情况
(10分)
| 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以及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 以政务公开问卷调查为主,计50份,部门领导、党员干部、公用事业单位、人民群众、部门工作人员各10份,通过计算得出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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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监督
制度落实情况
(6分)
| 主动接受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 建立政务公开监督体系,有专职人员的,得2分;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的,得2分;充分发挥各种手段的监督作用并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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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单位
办事公开情况
(15分)
| 公用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办事内容、办事流程、办事结果、便民措施、监督制度。
| 有办事公开组织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职责明确的,得2分;有办事公开实施方案并能付诸实施的,得2分;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得3分;建立办事公开监督制度和投拆制度群众、用户投拆案件办结达到95%以上的,得5分;及时上报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项目分类书,并按要求公开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的,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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