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旗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2008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目标及评价办法的通知
(乌政公办发〔2008〕2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乌兰察布市委、政府关于印发〈旗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2008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市直部门领导班子2008年实绩考核内容〉的通知》(乌党发〔2008〕8号)文件要求,现将旗县市区、市直单位领导班子2008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目标及评价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各旗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08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各旗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重视情况;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公开情况;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政务公开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情况;乡镇苏木“干群绿色通道”畅通情况;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满意情况;政务公开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组成考核检查组,对各旗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对每个旗县抽查2个乡镇,3个行政部门,2个公用企事业单位,听取旗县和部门汇报,并对政务公开示范点进行验收。
四、考核要求
1、这次政务公开考核情况将作为各旗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党政班子年终实绩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
2、各旗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考核检查,并对照考核内容,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情况进行总结、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1、旗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2008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目标及评价办法
2、市直单位领导班子2008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目标及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