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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乌政发〔2008〕13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乌兰察布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乌兰察布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预警预防行为

  2、预警支持系统

  3、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2、信息报送和处理

  3、通信

  4、指挥与协调

  5、紧急处置

  6、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7、次生灾害防御

  8、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9、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10、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2、应急支援和装备保障

  3、应急队伍保障

  4、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5、呼吁与接受外援

  6、涉外事务

  7、宣传、培训和演习

  七、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1、有感地震应急

  2、平息地震谣言

  3、特殊时期戒备

  八、附则

  1、制定、修订与解释

  2、实施时间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促进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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