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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推广丘北经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推广丘北经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通〔2008〕8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理州推广丘北经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大理州推广丘北经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广丘北经验,有效解决全州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的问题,促进全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广丘北经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08〕131号)要求,结合我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完善设施、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总要求,通过抓实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积极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州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目标,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一般事故发生,减少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使全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设施有效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守法意识显著增强。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州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大理州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作为推广丘北经验工作机构,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杨毅平任“推广办”主任,州政府督查室主任张云凯任“推广办”副主任,州公安局、州交通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地税局、州工商局、州安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下设2个小组开展工作:一是在州公安局设立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小组,由州公安局副局长、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文章担任组长,重点负责制定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农村客运机动车、驾驶人的源头管理等工作; 二是在州交通局设立路、站、运一体化工作小组,由州交通局副局长杨永斌担任组长,重点负责制定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培育农村客运市场的措施办法,牵头拟制加快发展全州农村客运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路、站、运一体化建设等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推广工作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本地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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