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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加强“两网”建设是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用药安全、方便、经济、有效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州直“两网”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也存在思想认识有偏差、推动力度不够大及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州直“两网”建设的深入开展。各县市、各口岸要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两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两网”建设宣传力度,大力推进“两网”建设,提升“两网”建设质量,切实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用药安全方便有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和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责任体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精神,各县市要切实加强领导,将“两网”建设作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主管领导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两网”建设工作格局;要明确乡镇药品安全协管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其作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主动牵头,做好“两网”建设组织实施工作,作为“新农合”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的管理,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并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管理工作列入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年度考核内容;同时,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药品管理,规范药品使用行为,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上报工作,提升医疗机构的合理用药水平。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查处力度,杜绝非法广告。监察部门要督查各责任部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负责查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中违纪违规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主动协助开展“两网”建设工作。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作为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自律意识,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自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入市场。
  (三)注重结合,服务发展,确保药品“两网”建设与农村发展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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