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证机构对产品适用的法律法规识别不够。北京泰瑞特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江西评审分中心、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在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人造板生产企业进行认证审核时,没有进行出厂检验要求识别,使部分没有经过出厂检验的人造板流入市场,造成质量安全隐患。
3.部分认证机构年度监督审核时间严重超出规范要求。北京路桥质检认证中心对江西金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审核和第1次监审间隔达19个月;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对江西省金松木业有限公司、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对江西三达新大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两次审核间隔均达16个月;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认证有限公司对宜春菲驰蓄电池有限公司进行QMS认证,14个月未安排监审,也未向企业作出书面说明。
4.部分企业存在体系认证与日常管理“两张皮”现象。没有将体系运行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而是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体系运行记录作摆设,有的记录甚至是假的,有的企业负责人甚至不知道质量方针、目标,不了解内审、管理评审活动。
5.部分企业仍在使用被注销的认证机构签发的认证证书。仍存在少数认证机构办事处从事认证活动、非法认证咨询机构提供认证咨询服务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及要求
1.各设区市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认证监管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严格执行《
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认证违法行为。同时,督促有关企业认真按有关体系标准加强管理,提高体系运行有效性。
2.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认证执法监管工作,认真履行认证监管职责。认证监管人员要进一步加强认证监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认证监管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切实推动认证执法监管重心下移工作的有序开展。
3.相关认证机构要针对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帮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并将处理结果于2009年3月15日前反馈我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联系人:宋建群
电 话:0791-8284337
E-mail:sjq@jxzj.gov.cn
附件:江西省2008年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主要问题汇总表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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