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州直廉租住房建设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8〕114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了落实《2008年度伊犁州直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快州直各县市廉租住房建设,2008年9月上旬,州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州直廉租住房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形成了《州直廉租住房建设督查情况的报告》,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希望引起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州直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对今后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
各县市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第二次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和州人民政府同各县市人民政府鉴定的《责任书》上来,特别是工程进度慢、竣工率低的县(重点是霍城县),更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增强责任感,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增加资金投资,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各县市在工作中要注意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上级补助的租赁补贴资金用不完的,按照规定可用于改建和回购,把政策用足、用够、用活;二是建设规模要上去,要按照上报的建设项目计划,保证开工率,把建设资金用足。这两件事情做不好,将会严重地影响明年的补助资金额。
二、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根据目标任务和工程进度情况,多数县市要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中央、自治区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财政、发改委两块资金均已到位,补助资金已大于地方投入资金总和。各县市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州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大配建工作力度
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7〕73号)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廉租住房在小区中配建不低于5%的相关政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配建工作力度,落实好配建任务。
四、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廉租住房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低保住房困难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廉租住房工程质量管理上不能有任何松懈,要认真贯彻建设部《
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08〕62号)文件精神,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