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08〕1965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省属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办投资[2008]2369号文件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文件格式文本,印发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文件格式文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研究《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精神和内容。本次颁布的《核准文件格式文本》,适用于我省发展改革委和各市发展改革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包括项目单位自行偿还、不需要政府担保的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企业投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格式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制订后另行颁布。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要严格按照《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核准目录范围和权限内,按照《核准文件格式文本》格式要求办理。
三、招标内容核准,应按照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和国家计委9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