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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二)稳步推进配套商品房建设。配套商品房建设是解决动迁居民居住困难、优化供应结构、保障城市建设的重要途径。一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进度,根据市场供需把握开发与供应的节奏;二要继续完善供地方式,在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的基础上完善项目公开招投标方式;三要进一步提高建设水平,切实落实基地周边的产业、市政、公建等规划。
  (三)继续优化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要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综合措施,大力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按照区域控制、总量和项目相结合的原则,继续优化供地结构,确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控制套型面积比例。
  四、全面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一步提高新建住宅的综合性能
  (一)健全住宅质量管理体制。完善住宅质量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实现“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重点推进创“无渗漏”住宅质量的管理工作,继续抓好住宅质量通病防治,不断满足市民对住房质量和功能的要求。
  (二)完善市政公建配套网络与功能。一要加强以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等新建住宅小区为主的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医院、学校、商业网点、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建服务设施以及道路、公交等市政配套设施与住宅开发的同步建设;二要完善郊区居住区交通网络,形成与住宅发展布局相匹配的市政设施网络。
  (三)大力推进节能省地型住房建设。优化居住区规划布局和建筑设计,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集成应用。在节能方面,全面推进建筑围护结构保温节能,大力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在节地方面,重点研究推进中小户型的住宅建设,提高住宅空间和土地的利用率。在节水方面,着重推进节水型器具和居住区及公建的雨水的收集利用。在节材方面,以推行住宅装修一次到位为突破口,同时推广可循环、高性能、低耗材的建筑材料利用。在环保方面,以减少居住区污染物排放、改善室内外生态环境为重点,提高居住区的综合环境质量。
  五、坚持“拆、改、留、修”并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一)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发挥政府在旧区改造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尤其要以居住环境差、居民改造愿望迫切的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为重点,加快推进闸北、黄浦、杨浦、普陀、虹口等中心城区的旧区房屋改造,逐步扩大就近安置试点。同时,有步骤地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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