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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决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两大体系”,即诚信、规范、透明、法治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上海市民提供更多适宜的住房,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四、编制原则
  (一)住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原则。根据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发展方向,合理确定上海住房的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发挥好住房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住房建设与市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相适应原则。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房地产市场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大力发展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不断适应不同层次、不同收入市民的梯度消费需求。
  (三)住房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原则。结合上海人口总量、结构的发展,以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导向,以全面建设节能省地型住房为抓手,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降低资源和能源的消耗,积极推行和引导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四)住房建设与房地产市场调控相结合原则。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加强供应和需求双向调控,发挥好住房建设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促进作用。
  五、规划的期限和范围
  本住房建设规划的期限为2008-2012年;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管辖的19个行政区(县)。

第二章 住房建设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住房建设现状
  “九五”、“十五”以来,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上海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上海住房建设各项指标不断优化,市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至2007年末,全市城镇住房保有量为4328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2.2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94.7%。廉租住房制度不断完善,全市累计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达到3万户。新建住房结构逐步调整,工程质量、配套质量以及科技含量等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通过“拆、改、留、修”并举,大力推进“平改坡”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改善了大批旧住房的居住功能。市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然而上海的住房建设发展还有不平衡:集中表现在住房供应结构不尽合理,总体房价偏高,中低收入的市民购买、租赁的经济适用型住房供应不足,廉租住房房源偏紧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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