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沪房地资综[2008]727号)
各区(县)房地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促进上海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全面推进“四个中心”和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加强对近期上海住房,特别是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指导与统筹,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机制,编制本规划。
二、编制依据
(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
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46号)等政策文件。
(二)《上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年-2020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 年)》和《上海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2年)》等有关规划文件。
三、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