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市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石化〔2008〕1785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你市《关于报送安康市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核准的报告》(安发改工业〔2008〕411号)收悉。为了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地,经研究,同意你市建设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供气范围为安康市中心城区140平方公里,年供气规模为:近期3000万立方米,居民用户4.73万户15.8万人;远期7600万立方米,居民用户11.28万户37.7万人。主要建设天然气门站、储配站、中压输气管网、加气站等。
二、供气气源。初期供气由长庆气田和西气东输二线气源经宝汉线、汉康线供给,远期由川东北气田通南巴区块供给。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243万元,所需建设资金全部由你市招标确定的项目业主陕西逸达工贸有限公司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