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 创业电视大赛。在宁夏电视台组织专家对海选的50名创业者通过《创业计划书》的技术含量、创造性和市场潜力及决策能力、市场营销等项内容的赛事进行综合评分,选拔10名胜出的青年创业者进入决赛阶段,入围前5名选手予以表彰奖励(大赛方案另行制定)。时间安排: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1月5日。
第四阶段 创业培训。对经创业大赛胜出的50名青年创业者送到高职院校或我市南华山职业中专学校进行短期创业培训,并由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组织其到省外发达地区考察学习。时间安排:2009年1月6日至1月25日。
第五阶段 项目实施。50名青年创业者启动实施项目计划,市发改委、经委、人事劳动保障、团市委、财政、土地、环保、美利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从安排入驻园区、项目备案、环境评估、土地使用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或代办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加快项目建设速度。时间安排:2009年1月26日至9月31日。
第六阶段 认定评估。2009年10月1日-10月31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创业者创办项目的投资、运营等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估,兑现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政策支持
1、提供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平台。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创业者入驻园区孵化基地创业的,由政府统一建设标准化厂房,两年内免收办公和生产用房租金;对进入镇(乡)工业园区创业者,镇(乡)协调解决土地、办公、水电路等相关事宜;利用荒山荒地办企业者,土地部门免收土地出让金。(《中共中卫市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行动的决定》)
2、支持创业者二次创业。对投资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设施农业的,除可享受国家各项支农政策外,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40%部分。创业者以自有专有技术、专利技术创办企业的,经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自投产年度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40%部分。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的各项费用,可摊入企业成本。(《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公开办税,推行简易申报,纳税服务承诺,严格执行自治区全民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关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复退军人自主创业,农民开拓创业等60条措施。
4、政策扶持。对确定的50名青年创业者,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70%,商业流通企业注册资金达到30万元,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财政担保给予10万元的贷款,并予二年的贴息扶持,同时由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宁夏办公室提供3万元至5万元的无息贷款(设在经委)。对投资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的项目,贷款贴息幅度可适当放宽。除此之外,其它环保达标、市场前景好、能赢利的创业项目,可提供三年期每年2万元至5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同样享受ybc项目办的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