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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调整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北京市商务局和北京市财政局决定开设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项目调整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对2008年项目计划获得批复但年内不能完成的项目,及时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上办理项目终止手续。
  2、对2008年未获得批复但已实施的项目,在计划调整期内可进行补报。在“申报系统”上提交调整项目计划(无须报送书面材料)。北京市商务局和北京市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终止项目后所剩余的资金情况择优选择项目予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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