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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关于确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四医院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批复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关于确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四医院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批复
(津劳社局函〔2008〕436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四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参加天津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的申请》(院医〔2008〕42号)收悉。经审查,确认你院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望你院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完善和规范工伤保险管理工作,为工伤职工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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