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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重庆卫生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通知


  牵头部门:市人口计生委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市教委、市妇联

  (6)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应急装备建设,启动区县(自治县)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为区县(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基本设备,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区县(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人员驻乡、驻社区制度。加大对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缩小城乡差距,逐步扩大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编办

  (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行动目标

  增加卫生资源总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提升大型公立医院技术水平,以人才和科技为依托,优化健康服务。到2012年,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1.5人和1人,每千人拥有床位数增至3张;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新增国家级医学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

  2.行动内容

  (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做强县级医疗机构,启动21个县医院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个行政乡镇至少有一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所村卫生室并逐步达到标准化水平,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确保每个街道有一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提升大型公立医院医疗水平。推进市急救医疗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儿童医疗中心等十大公共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提升公共医疗救治水平,增强我市医疗机构在长江上游和西部地区的辐射能力。提高区域性医疗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区县(自治县)群众就近就医需求。适应城市发展和对外开放需要,新建重医大附一院金山医院、重医大附二院江南分院等一批高水平的现代化医院。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人防办。

  (3)扶持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市级中医龙头机构建设,加快建成高水平中医药临床基地。改扩建17个县级中医院,着力提高基层中医机构服务能力。建成一批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到2012年,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的村卫生室能开展中医药服务。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办部门:市财政局

  (4)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适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培养选拔一批学术领军人才、集聚一批国内外医学高层次人才,使我市成为长江上游和西部地区卫生人才聚集高地。创新卫生人员管理机制,推行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积极探索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妥善解决基层卫生人员待遇及养老保障问题,建立卫生人才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流动的激励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密切医患关系,树立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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