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
交通运管部门要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认真覆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员和乘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客运车站的管理,认真落实“五不出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和“三品”(易爆、易燃、易腐蚀危险品)的管理制度,严格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核,强化驾驶员培训质量和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和审验;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人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 工作措施。
五、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针对辖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实施不间断的巡逻管控,依法打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违法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酒精检测仪、雷达测速系统等仪器设备,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监控。对超载20%以上、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打击,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要加强高速(高等级)公路秋冬季节恶劣气候的交通管理,做好交通环境、气象情况的信息发布、交通引导、交通组织等工作,防止因为雨、雪、雾等天气在高速(高等级) 公路上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六、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区(市、县)政府可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秋冬季节气候多变,雨、雪、雾恶劣天气增多,路面湿滑、交通隐患多的特点,要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对本辖区道路交通事故乡发路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查出的重点隐患路段,挂牌整改。要切实力口大投入,加强对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的治理,增设警示标准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行车的安全性。
七、严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各区(市、县)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车主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