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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大学等8所普通高校参加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入学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大学等8所普通高校参加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入学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08〕83号)


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为更好地关注民生,为学生提供多次考试入学机会,营造宽松的教育环境,实施中学素质教育,促进普通高校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学分制”的全面实施,不断推动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2009年继续在本市8所普通高校实行春季招生考试试点(具体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见附件)。
  本次春季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计划  950名,其中本科500名、高职(专科)450 名。2009年春季高考招生计划,计入各校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计划。凡招生专业,必须是经过市教委审批或同意备案的专业。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资格
  2009年春季招生的报考对象与2008年秋季招生政策相衔接,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条件的,具有高中阶段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者,可报考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入学招生考试。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读学生及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中专、中职、技校)计划内招收的2008届及以前外省市户籍生源毕业生;
  2.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且考生是在沪借读的2008届及以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3.考生父母双方长期在沪工作,父母工作单位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政策照顾范围,且考生是在沪借读的2008届及以前的高中阶段学校外省市户籍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上海市户籍,且考生是在沪借读的2008届及以前的高中阶段学校外省市户籍毕业生;
  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等部门认定的市外在沪工作人员,且考生是在沪借读的2008届及以前的高中阶段学校外省市户籍毕业生;
  6.本市寄宿制高中计划内招收的外省市户籍生源2007届及以前的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9年春季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1日,每天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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