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区域旅游发展战略,形成跨区域旅游合作体系。
以产品和市场为核心,创新合作理念和方式,实施“9+10”区域旅游协作,推动与环渤海地区5省(市)、环北京4省(区)和10个国内热点旅游城市的深度合作,力争实现区域内的资源共享、市场共享、利益共享。定期召开由世界主要热点旅游城市市长参加的“北京国际旅游合作会议”,以北京为先导共同打造国际高端旅游市场,以高端旅游市场为重点,推动亚洲旅游业发展。
(七)实施重点旅游文化项目推进工程,逐步形成满足市场需求的旅游主题娱乐活动体系。
鼓励推出具有民族特点、北京特色、质量上乘的原创文化旅游演出剧目。扶持若干个品牌实景演艺剧目、大型歌舞剧目、传统特色演艺剧目和京味文化演出剧目,争取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艺演出品牌落地北京,创立名人名曲秀为主题的“天天名人舞台”等大型主题旅游娱乐活动。促进集文艺演出、娱乐、影视、餐饮、住宿、时尚消费等多种业态相聚集的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的建设和发展。制定《北京市重大旅游文化项目目录》,积极推进国际著名的大型主题公园建设,推动中国大马戏表演、中国杂技秀、中华武术擂台赛等大型现代旅游娱乐项目落户北京。加强对著名文物古迹的深度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通过运用高科技手段或打造实景演出剧目延长开放时间。
(八)实施旅游商品推进工程,逐步形成具有鲜明北京特色的旅游商品体系。
鼓励形成全国一流的旅游商品交易中心、旅游纪念品孵化基地和旅游纪念品创意园区。在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设立与国际接轨的旅游商品销售中心。扶持、鼓励、推动文化旅游创意企业开发中国传统书画旅游商品,并形成书画街、画家村、书画包装设计企业的产业聚集。重点扶植开发以长城、故宫等传统旅游景点和以奥运场馆、国家大剧院等现代都市新景观为题材的旅游纪念品,鼓励开发具有北京特色的名牌商品、名特产品。举办“中国(北京)旅游纪念品博览会”、“北京主题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奖赛”等系列活动,把北京打造成全国旅游商品的创意、研发、交易、展示中心。实施主题旅游纪念品知识产权保护计划,推动旅游纪念品向产业化、品牌化发展。
(九)实施旅游产业标准化建设工程,逐步形成标准化、规范化旅游服务管理体系。
继续推行国家《星级饭店评定标准》、《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和北京市《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住宿业服务质量标准与评定》,加快制定符合北京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趋势和政府引导行业、规范行业服务需要的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标准、旅游企业安全管理标准、旅游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旅游文化演出场所服务质量标准、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等级标准、旅游景区标示牌建设标准、住宿设施节能减排标准等北京市地方标准,积极推动国家级人文景点标准的试点工作,逐步形成与旅游相关行业标准化体系相衔接的完整科学的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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