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的紧急通知
(鲁农发计字〔2008〕72号)
各市农业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工作部署和《农业部关于紧急落实新增农业投资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08〕29号)要求,现就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抢抓机遇、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的重大意义
近两个多月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不断加大,为农业建设项目工作创造了良好发展机遇。一是农业建设项目投入大幅度增加。国家将农业建设项目列入加大投资的重点范围,明显增加了对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村沼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等项目的安排数量和投资规模。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充分利用冬春农闲季节吸纳农村劳动力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增长都将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农业项目建设成本大幅度下降。目前,钢材、水泥等建设材料价格处于较低水平。加快项目建设,既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项目的整体功能,又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上来,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全力加快新增投资项目和原有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投资发挥预期效益。同时,要切实做好进一步增加农业投资的项目储备工作,为落实好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部署,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扎实做好新增投资的各项落实工作
这次新增的标准粮田、农村沼气等项目的初步设计与概算和投资计划近日已陆续下达。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农业部和省厅关于农业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抓紧做好新增农业投资的落实和实施工作,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明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一是省厅下达初步设计与概算后,各市要抓紧转发有关县(市、区),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分工。二是尽快下达投资计划、落实资金。接到省里下达的投资计划后,要抓紧联合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将投资计划转发到县(市、区),抓紧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按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并尽快将全部建设资金拨付到位。三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新增项目确定后,抓紧落实用地、规划、环保等各项建设条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尽快开工建设。四是加强项目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在保证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市要及时了解掌握新增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下达、资金拨付、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等有关情况,认真填写《2008年新增农业投资建设进度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ac.agri.gov.cn),从12月起每月15、30日定期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相关司局。对于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厅发展计划处和有关行业管理单位联系反馈。
三、抓紧开展进一步增加农业投资的项目储备工作
要在抓紧实施新增农业投资项目的基础上,按照农业部下发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见》(见附件2)要求,紧紧围绕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和突破农业发展瓶颈两大战略基点,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改善生态环境条件为着力点,认真研究谋划出一批既能扩大内需、应对当前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又能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列入全国优粮工程和产能建设范围的县(市、区),要做好标准粮田建设规划,明确分片建设任务,落实建设内容。农村沼气项目,要提前谋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与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理解和支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农业投入,全面推动农业项目建设工作。
四、加快原有项目建设进度
加快原有项目建设也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千方百计地加快原有项目的建设进度。对2005年底前批复的项目,要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快农业基建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鲁农发计字〔2008〕19号)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建设进度。如果2008年底前仍然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将暂停安排所在县(市、区)新建项目。对2006年后批复的项目,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加快建设步伐。对已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要抓紧进行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组织初验,向省厅申请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