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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绥化市供热工作协调监察领导小组的通知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绥化市供热工作协调监察领导小组的通知
(绥政办文〔2008〕8号)


北林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城区供热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证我市城区供 热工作的良好秩序,创造和谐稳定的供热环境,市政府决定,成立绥化市城区供热工作协调 监察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常 青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刘东志 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滨婵 市环保监察支队队长
  刘启林 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
  李 壮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庆年 市物价局副局长
  何文艺 市低保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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