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承担第三产业经营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目标制订承担第三产业经营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参照2008年经营发展目标完成情况,拟定本单位2009年度经营发展目标,2009年1月底前报省政府;2009年2月底前由省政府办公厅分口把关后报分管副省长审定。
(四)目标下达执行
2009年度责任目标统一由省政府发文下达执行。
附件:1.2009年度省辖市目标管理体系
2.2009年度省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
3.承担第三产业经营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9年度省辖市目标管理体系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以市人代会通过的为准)。
2.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3.二、三次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率。
5.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率。
6.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一般预算收入,以市人代会通过的计划数为准)。
其中,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
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
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
二、投资、消费和进出口目标
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
9.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
10.外商实际投资。
11.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按计划完成情况。
12.国内旅客人数增长率,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率,旅客投诉率控制,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13.城镇化率。
14.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信息化建设目标。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17.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18.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