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户厕建设工作管理的意见
(京爱卫发[2008]41号)
各有关区县:
农村建设无害化户厕工作,是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根据市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市财政补助资金将进行转移支付,为更好地完成今后的农村户厕建设任务,经研究,制定了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户厕建设工作管理的意见》,望各有关区县遵照执行,切实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确保农村建设无害化户厕年度计划的完成。
1、执行农村建设无害化户厕标准和规范
在农村建设无害化户厕工作中,应遵守并执行北京市《农村公厕户厕建设基本标准》。厕房、化粪池及水冲设施等要按照《北京建设三格化粪池厕所规范》进行施工,各施工部门不得擅自改变标准和施工要求。
2、认真制定农村改厕计划
按照京发改1457号《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农村改厕规划》,各有关区县要认真制定本区县农村建设无害化户厕的年度计划。每年7月30日前将下年度改厕计划上报市爱卫会办公室,改厕计划须经市爱卫会办公室批准后方能实施,各区县不得改变计划的项目及数量。
3、签定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责任书
为确保农村户厕改造资金到位和任务的完成,按照市爱卫会年度计划安排,各区县爱卫会办公室应与市爱卫会办公室签定“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责任书”。责任书签定之前,区县财政局须在责任书上签章。责任书除需明确区县农村户厕建设任务数量外,还需列出乡镇、村改厕数量明细表。责任书必须经区县财政局、区县爱卫会办公室、市爱卫会办公室盖章,有关责任人签字后方能有效。
4、加强农村改厕技术培训
农村改厕技术培训是保障改厕质量的有效工作方法。各区县要重视农村改厕技术培训工作。为确保培训工作的落实,各区县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市爱卫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区县改厕技术培训,区县爱卫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并实施乡镇的培训工作
5、建立健全农村改厕统计及报告制度
按照市爱卫会办公室对农村改厕的要求,执行“三表”、“月报”和花名册制度(改厕申请表、工程验收表、改厕结算表、农村改厕月报表、电子版花名册)。区县爱卫会办公室要按要求做好本区县农村户厕改造的月、季和年度的统计报告工作。农村改厕月报表在每年4-11月20日前上报市爱卫会办公室。改厕申请表、工程验收表、改厕结算表、农村改厕月报表、电子版花名册在每年11月底前上报,统计数量要实事求是,不得瞒报和虚假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