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出生缺陷监测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的通知


  注:1、多系统畸形者均应拍摄全身正位、侧位、后位及所有单一畸形的要求部位。
  2、本内容参考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中美预防神经管畸形合作项目《围产保健监测方案实施方法》中的畸形拍摄部位。
  3、照片随出生缺陷儿登记儿卡上报,上报时不用对照片进行冲洗,将照片标注清楚病案号,通过e-mail发到各区县妇幼保健院指定邮箱中。

  附件5:
  北京市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

抽查

时间

被抽查

医院

被抽查

年月

围产儿数漏报

围产儿死亡漏报

双胎(或以上)漏报

出生缺陷漏报

卡质量情况

上报数

漏报数

漏报率

(%)

上报数

漏报数

漏报率

(%)

上报数

漏报数

漏报率

(%)

上报数

漏报数

漏报率

(%)

项目数

错项数

缺项数

 

 

 

 

 

 

 

 

 

 

 

 

 

 

 

 

 

 

 

 

 

 

 

 

 

 

 

 

 

 

 

 

 

 

 

 

 

 

 

 

 

 

 

 

 

 

 

 

 

 

 

 

 

 

 

 

 

 

 

 

 

 

 

 

 

 

 

 

 

 

 

 

 

 

 

 

 

 

 

 

 

 

 

 

 

 

 

 

 

 

 

 

 

 

 

 

 

 

 

 

 

 

 

 

 

 

 

 

 

 

 

 

 

 

 

 

 

 

 

 

 

 

 

 

 

 

 

 

 

 

 

 

 

 

 

 

 

 

 

 

 

 

 

 

 

 

 

 

 

 

 

 

 

 

 

 

 

 

 

 

 

 

 

 

 

 

 

 

 

 

 

 

 

 

 

 

 

 

 

 

合 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