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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尾矿库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

  (一)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够,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大部分地区没有把尾矿库专项整治的内容、治理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没有按要求对尾矿库认真普查建档,辖区内尾矿库的状况还不清。工程勘测和补齐资料行动迟缓,大部分投入生产运行的尾矿库,设计资料不全、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全州有安全隐患的尾矿库27座,仅治理了2座,仅占应治理数的7.4%,还有25座有隐患的尾矿库没有治理,占应治理尾矿库的92.6%,整治工作任务还很艰巨。

  (二)建设不规范,尾矿库“先天不足”。全州39座尾矿库中(含4个沉淀池),库容达100万m3以上的尾矿库有7座,占20%;库容50-100万m3的尾矿库有7座,占20%;库容10-50万m3的尾矿库有11座,占31.4%;库容1-10万m3的小尾矿库(塘)有10座,占28.6%。这些尾矿库除个别属国有控股外,均为民营或私营企业。全州只有15座尾矿库经过正规设计,其余的尾矿库建设基本没有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开展。“无勘察设计、无施工资质队伍建设、无竣工验收”建成的尾矿库先天不足,坝体的稳定性、尾矿库防洪能力、排洪设施及安全观测设施不能满足尾矿库安全运行的基本要求,不少尾矿库排洪、排水、排渗设施或系统不完善。

  (三)使用管理不规范,尾矿库“后天发育不全”。39座尾矿库无一编制“尾矿排放计划”,尾矿排放、堆积管理混乱,超能力排放现象较为普遍,因尾矿流失造成环境污染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选厂甚至使用在污染、安全方面都存在严重缺陷的“尾矿池”等临时性设施长期维持生产;还有的在库内组织采砂和尾矿再利用等非法生产活动。尾矿库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检查、巡查制度不能经常化;基本没有建立尾矿库定期监测监控系统;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无针对性。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低。原11个与矿山同时取证的尾矿库明年到期,经去年、今年的整治,现仅有3座尾矿库申报取证,合法生产的尾矿库占35%。

  四、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省的部署和要求,全州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是:彻底消除危、险、病库,实现规范管理和合法生产,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

  整治时限:从2008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

  按照整治目标和时限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经对39个尾矿库进行逐一分析、梳理、排队,综合考虑各尾矿库安全现状、企业效益、规模和投入能力,提出全州39个尾矿库整治时间进度表(见附表《大理州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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