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为主的制造业。进一步做强做大机械产业,以市场营销网络建设为重点,扩大市场份额,把力帆骏马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企业,并以此为依托,充分发挥汽车产业的龙头辐射带动作用,以车辆制造为龙头,采取政府引导和企业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配套发展车架、车身、驾驶楼、前后桥等七大总成及活塞、钢板弹簧、汽车内饰等汽车零部件加工制造业。支持并鼓励为车辆制造业协作配套的外来生产企业、供应商、销售商、设计和售后服务等企业落户大理;鼓励并支持州内现有机械加工企业开展重组、改造和技术创新,抓住机遇参与协作配套,在龙头企业带动下,形成我州车辆制造为主体的制造业集群。
-优势农畜产品加工为主的生物资源开发。要以市场网络建设和标准化的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提升农畜产品深加工、纺织品、生物制药及林浆纸加工水平,使这些产业成为滇西地区重要加工基地,结合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加快发展乳品、啤酒、茧丝、茶叶、大蒜、食用菌、畜禽产品、紫杉醇等深加工业。抓好嘉士伯大理啤酒有限责任公司节能减排、下关沱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典型示范,促进农畜产品加工行业节能减排。
-高新技术产业。以大理市建成滇西中心城市为契机,以大理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载体,营造最适宜于人类居住、创业、科研的良好环境,加强与国际国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建立国家级、省级技术开发中心等形式,建立高新技术开发创新平台,建立创新风险基金,吸引国际、国内科研人才和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大理创业发展。要以新材料的发展为突破口,发展ITO靶材、纳米金属粉体等高新技术产业。
电力、烟草、制造业、农畜产品加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相对能耗低、污染少,要提高这些行业在全州工业中的比重,增强节能减排贡献率,为我州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做出贡献。(责任单位:州经委、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大理供电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
(九)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着力抓好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向节能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重点企业要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与国内同行业能耗、物耗和排放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水平。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每年一季度由州经委和州环保局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当年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州经委、发改委、环保局、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质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
四、着力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十) 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减排。重点抓好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管理,对新建建筑按照节能50%以上的设计标准从严审批。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节能环保专项测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对现有不节能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十一五”大理市要完成改造面积15%,县城所在地要完成改造面积10%以上。执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十一五”末城乡居民太阳能热水器利用普及率达到30%以上。大力推广新型建筑节能环保材料。(责任单位:州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商务局、环保局、统计局、质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