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加强旅游宣传,引导旅游消费。加强市场调研,细分客源市场,针对主要客源地和游客消费心理、消费能力,增强旅游宣传的实效性。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加强旅游的对外宣传,对境外、省外的重要客源地,通过旅游节目互换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
(二十)引导构建旅游营销的整体价格优势。旅游相关“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企业要联合让利,全省旅游景区执行优惠的门票价格。旅游景区内部的索道、观光车、游乐项目等实行相应的价格优惠。成都至九寨沟、康定、西昌、攀枝花等省内热点旅游航线实行有市场吸引力的价格折扣优惠。
鼓励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企业对团队旅游等给予优惠价格。逐步推进公务接待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旅游企业承担。积极争取在川举办国际国内重大展会和各种专业性活动。
(二十一)建立旅游营销联动机制。整合省、市(州)、县(市、区)和旅游企业的旅游宣传促销资源,共同推出主题线路产品,联合促销。旅游企业要积极支持旅游宣传,提供旅游宣传品摆放平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按照《四川省省级大型涉外经贸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川办函〔2005〕13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宣传资源形成旅游宣传合力的通知》(川办函〔2008〕237号)等有关规定共同承担会展费用和宣传促销费用,在每年重大国际国内旅游会展活动期间,对主推旅游线路实行价格特别优惠的政策。
六、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旅游公共服务
(二十二)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旅游业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旅游业的组织领导,强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行业的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旅游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十三)实施重振旅游工程。抓住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的战略机遇,实施精品战略,努力建设和推出一批在海内外旅游市场上影响大和竞争力强的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线路。推进旅游产品多样化,在发展观光旅游并不断注入新内容的同时,积极探索休闲度假旅游、会展旅游等新型旅游方式,开发适销对路的特种旅游产品,以适应不同档次、不同消费兴趣旅游者的需求。
(二十四)加强横向联合,推动旅游线路统筹发展。各地在发展当地旅游的同时,要按照线路统筹的要求,加强与周边地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客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形成跨地区的旅游联合,建设一批形象鲜明、功能配套、机制完善的旅游精品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