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术支撑
技术支撑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系统支持接收社保部门核定的数据并转发给代征单位;二是系统支持接受代征单位的汇总申报和明细数据,明细数与汇总数进行比对;三是系统支持定期将实征的明细数和汇总数发送社保部门;四是管理上能够实现单一险种核算及相关的汇总、统计工作。
三、代征费用
市局对成功征收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业务按2元/笔向代征单位支付代征经费。越秀区局每半年向市局上报代征情况,按代征单位分别统计笔数及金额,并提供代征单位有关账号、开户行等资料,由市局按实际发生数统一支付代征经费。代征经费标准一年一定,按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四、工作机构
该项工作由市局优化完善社保费征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不变。越秀区局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工作。
五、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社保部门10月份开始参保登记,地税部门11月份开始征收,缴费人12月份享受待遇。
序号
| 主办单位
| 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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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费处
| 制定征收方案报局领导审批,9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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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与银行协调,落实委托代征事宜,10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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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缴费指引,10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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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越秀区局
| 对代征单位进行辅导培训,10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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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息中心
| 征收系统的完善与测试,10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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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财务处
| 有关代征经费问题,9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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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纳服中心
| 印发缴费指引和开展征收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宣传,10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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