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陕政办发〔2008〕12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保增长”十条措施和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九条措施,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保持我省经济发展平稳较快增长,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
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对我省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这次金融危机,既有挑战和压力,又有新的机遇。对陕西有冲击,但冲击比沿海发达地区要小;有影响,但陕西快速发展的态势没有改变;有挑战,但存在许多加快发展的机遇;要看到,陕西经过这些年的发展积累,完全有能力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的重要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保增长”的决心和信心,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九条措施,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落实中央关于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努力实现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目标,关键在于全省各级政府要从组织领导、协调机制、政策支持、工作部署等方面,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增强新形势下做好金融工作的能力,把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实处。要完善政府部门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高效快捷的政银企对接机制,建立与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及时分析经济金融运行形势,促进项目与资金的有效衔接;要以调配政府资源为手段,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约束功能,增强对银行信贷的引导作用,保证贷款规模的较快增长。各金融机构要找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努力保持全省信贷投放的持续、稳定、较快增长。
二、加大重大项目建设的融资力度,确保我省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一是要努力确保2008年新增贷款规模达到1000亿元,2009年新增贷款规模达到1300亿元以上。各市、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金融机构信贷政策支持的重点,设计有效的贷款模式,通过争取总行直贷和引进新的金融机构,开展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业务,支持我省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利用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的政策性贷款,积极争取省外资金,增加信贷资金来源。三是推进省级投融资平台改革,明确平台市场定位,完善治理结构,将省级投融资平台建设成为支持我省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力量。四是充分发挥现有地方城投公司作用,政府通过财政注资、划拨资产等增信方式,不断做实地方城投公司,提高城投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融资能力和管理能力。五是加强信托公司与省内大型企业集团的合作,大力开发适合我省基础设施、支柱产业、优势资源开发等领域项目的信托产品,争取信托产品融资有较大突破。六是积极建立与国内大型保险总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开展保险资金与我省重大项目的投资对接活动,重点推介我省能源化工、军工、装备制造业项目,力促保险资金支持我省重大项目建设有实质性进展。